建设水处理设施需要在地方、县、州及联邦各层级与十余个机构协调。根据 CEQA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(EIR)认定, 在采取适当减缓措施后,所有潜在显著影响均可降至低于显著水平。

所需许可

18–24 个月的施工周期要求尽早并与多家许可机构并行协调。许多许可须在动工前取得;另一些 与施工同步办理。

许可 发证机构 用途
建筑许可 朱鲁帕谷市(Jurupa Valley) 施工授权与建筑规范合规
占道施工许可 朱鲁帕谷公共工程部 在施工期间保护公共道路与公用设施
饮用水许可 加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(DDW) 水处理厂运营批准
水井许可 河滨县 / 州政府 钻井授权
盐水管排放 Western Water 排入区域盐水收集系统
BMP / SWPPP SWRCB 施工期雨水与侵蚀控制
危险物质 河滨县环境健康部门 化学品储存与搬运
NPDES 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 废水排放合规
空气质量 / 扬尘控制 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区(AQMD) 施工排放控制
雨水 朱鲁帕谷 + SWRCB 减少施工期泥沙径流
规划批准 河滨县规划部门 用地与分区批准
电气 河滨县建筑与安全部门 电气系统批准
防洪管理 河滨县防洪部门 洪泛区合规
卫生部门 河滨县公共卫生部门 公共卫生批准

环境审查(CEQA)

根据《加州环境质量法》(CEQA),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(EIR)。评估涵盖 18 类环境因素。结论为: 所有潜在显著影响均可通过减缓降至低于显著水平。

环境影响摘要

空气质量

已缓解

施工扬尘与排放按 AQMD 标准控制

文化资源

已缓解

考古监测及地面扰动时的停工程序

温室气体排放

已缓解

太阳能与高能效设备抵消运营排放

危害

已缓解

化学品储存采用三重围封与安全系统

噪声

已缓解

限制时段、消声器及施工期隔声屏障

交通

已缓解

控制运输路线、指挥人员与送货时间

部落文化资源

已缓解

须进行部落协商与监测

景观美学

低于显著水平

属工业区,不影响重要景观视野

生物资源

低于显著水平

场地扰动程度高;施工前开展筑巢鸟类调查

地质 / 土壤

低于显著水平

场地平坦;抗震设计符合加州建筑规范

水文

低于显著水平

施工期实施 SWPPP 与 BMP

土地利用

无影响

符合公共事业用地的地方分区

人口 / 住房

无影响

无新增住房,无搬迁

主要减缓措施

空气质量

扬尘控制、限制设备怠速、遵守 AQMD 法规

生物资源

施工前调查、避让敏感生境、生物监测

文化 / 部落资源

机构与部落协调、文化监测、停工程序

水文 / 水质

BMP、SWPPP、径流排水控制

温室气体排放

高能效设备、可再生能源、可持续运营

公用设施

与供应方协调,基础设施按需求设计

比选场址方案

环境审查过程中评估了五个场址方案。拟建场址(方案 2)被认定为环境方面最优方案。

1

西北相邻地块

施工影响更大,与重工业邻里有冲突

2

拟选场址(已选定)

在可行性、环境相容性与效率之间平衡最佳

3

Thompson Systems 以南

空间更大但需更多平整、更长管线、成本更高

4

扩建 Anita B. Smith

需收购在营企业,空间受限,功能受限

5

不建项目

可避免施工影响,但无法解决水质与容量问题